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民事案件多长时间开庭,但是对于案件的总体审限有相关限制。
法院审理案件因案件种类不同,审理期限也不相同。
以民事案件为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及相关的户籍证明;
5.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
7.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