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收养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被收养人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女子的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