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另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协议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有效的,但是“结婚以后他要是出轨,打我,他就净身出户”约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