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朋友最近在经营一家奶茶店,但是也要交增值税的,所以他想知道哪些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呢?

帮助10人 1.4w浏览 匿名 2018-05-30 青海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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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不含罐头)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
    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自产自用的制剂
    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全文
    14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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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 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 和残疾人有关的征免增值税项目。
    8、 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的征免增值税项目等等
    以上是对于哪些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回答,请参考,谢谢!
    全文
    7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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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具体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7、和残疾人有关的征免增值税项目。
    8、关于国有粮食企业的征免增值税项目等等以上是对于哪些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回答,请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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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11-07 0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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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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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等级分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通过国家级司法考试而获得的资格证书被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具体如下所示:
1.A类资格证书—授予给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并在此次考试中超越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的应试者;
2.B类资格证书—颁发给在学历条件较为宽松的地区参加考试,并且其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的考生,只要他们的考试成绩达到了当年公布的标准合格线即可;
3.C类资格证书—同样颁发给在学历条件较为宽松的地区参加考试,但是其报名学历仅为法律专科的考生,只要他们的考试成绩达到了放宽地区的成绩合格分数线即可。
持有A类资格证书的人士,有权在全国范围内申请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
持有B类资格证书的人士,则有资格申请从事律师职业;
如果持有B类资格证书的人士在之后取得了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那么他们就可以享受到与A类资格证书相同的任职或执业范围,无需再将B类资格证书更换为A类资格证书;
如果持有B类资格证书的人士在之后取得了本科学历,并且满足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他们可以依法按照程序被任命为法官或者检察官。
至于持有C类资格证书的人士,他们只能在学历条件较为宽松的地区从事相应的职业或执业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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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常见的类别免征增值税政策?
常见的免征增值税的类别有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古旧图书、用于科学研究的仪器、无偿援助的物资、残疾人器具等,以上项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具体情况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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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种类有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与特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乃是指,行为人背离国家有序法度,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从而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产生了严重干扰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活动是我国现阶段发案数量最为庞大的一宗非法集资罪类案件。
关于“集资诈骗罪”的定义及其特点。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并且在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和情节要求后,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同样是当前社会中频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
因此,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无疑是我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关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文件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此来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法律规定及构成要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行为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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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对个人从工资、薪金中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于个人因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所得,也需依法缴纳相应税款;
(三)对于个人以创作作品为目的所获得的稿酬所得,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对于个人因享有特定权利并因此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亦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对于个人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取的经营所得,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六)对于个人因持有债权或股权而产生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亦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对于个人出租自有财产所获得的财产租赁所得,亦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八)对于个人出售自有财产所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同样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
(九)对于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偶然所得,同样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危险驾驶罪拘役后能增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方面是不被允许的。
倘若由于饮酒过量而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出现,此类行为将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判刑,并且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在此后的人生旅程中,当事人将永远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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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按揭买房增值部分归谁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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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免手续费还信用卡欠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借助储蓄卡进行还款操作:
您只需将所持有的发卡银行储蓄卡与之绑定,便可轻松启用自动还款服务,从而无需承担任何手续费成本;
2.利用常见的两款支付应用程序进行还款操作:
在这两款支付工具中,每位用户每月均享有一定额度的免费还款服务,但若当月还款金额超过此额度,则需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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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个人免税额度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居住在国外的旅客,当他们携带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此金额已包含在内)时;
或者是非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旅客,当他们携带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价值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同样包括此金额)时,海关将给予免税放行。
但是,对于单一品种的物品,其限量为自用且合理数量,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办理。
2.如果居住在国外的旅客携带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价值超过了5000元人民币,但经过海关审核确认确实属于自用物品;
或者是非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旅客携带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价值超过了2000元人民币,但仍计划留在中国境内使用,那么海关只会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征税。
对于无法分割的单件物品,海关将全额征收税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居民和非居民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中的规定,需要征税的20种商品包括: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
合同转让的三种类型具体是哪三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转让的种类主要包括:
首先,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大小,可以将其划分为合同的整体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两种形式。
其中,合同的整体转让,即为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义务全权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的部分转让则是指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部分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其次,根据合同转让的具体内容,我们还可以将其细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三种情况。
其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也被称为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义务的转让,则被称作合同债务的担负,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承接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亦被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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