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而不用去租房时多么幸运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会纠结,觉得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结婚后会没有安全感。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对金钱的需求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房产作为不动产更是最有效的资金持有方式,而房产向来是保障婚姻的一大因素,但是近年来很多都是夫妻关于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其中以房产纠纷为主。下面就夫妻间关于房产的纠纷如何分配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一条,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正常根据婚姻法规定由产权登记房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婚前买房双方都出钱了,但是不动产只登记于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并返还另一方钱财。前提是未登记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
第二条,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双方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形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形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离婚时,该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当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产权证是谁的名字 ,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希望能对你买房夫妻决定纠纷该如何解决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