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享有合法的股权,无权逼迫股东退股;
2、董事会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认定股本难以保值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3、具体如何回复公司致函,需要结合致函内容和公司意图进行确定。 如有疑问,可电联或面谈。 法条参考: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希望能对你想知道关于改制企业股东要求退股的问题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