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户”一是指户口在本村而没有履村本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责任义务的人,二是后迁入村而没有获得本村村的相应待遇和尚未获履行村民责任义务的村民。前者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能获得村民的土地使用权;后者如果是依靠土地使而生存,并履行相应责任义务时,可以有条件的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决定是否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关健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依据为:户口迁移至本村居住,能够承担相应义务和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