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们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对这方面法律和程序不太了解,请问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具体规定?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6-06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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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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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解析: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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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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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破产如何进行债权申报?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应视为其放弃债权。
    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2、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
    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原因成立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不必申报。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无利息的债权,无论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也可以申报其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需注意的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些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的债权也属于破产债权,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这些债权有可能因产生时间过晚而无法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但此种情况下的补充申报并非因其自身过错造成,由其承担债权的核查确认费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该项核查的费用)应当作为破产费用支付。
    3、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预先申报债权。
    允许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预先申报债权,是为避免在债务未到期时,债权人不参加破产清偿而待到期后再直接向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要求清偿,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在履行保证或连带责任后却因破产人的破产财产分配程序已终结,而无法行使其代位求偿权。
    但是,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否则就会出现债务人对一项破产债务向债权人和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作二次重复清偿,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即使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分文未能清偿,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履行了全部义务,也不再具有代位求偿权。
    例如,破产债权数额为10万元,破产清偿比例为20%。债权人如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保证人可以预先申报债权并先得到2万元清偿。其向债权人清偿10万元后,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为8万元。如果债权人自己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得到2万元清偿,保证人同样须承担8万元的连带责任。如果允许保证人在履行连带责任后仍享有代位求偿权,将其承担的8万元再次申报破产债权,则可从破产财产中再获得1.6万元的清偿。
    这将使破产财产对10万元破产债权的法定清偿数额从2万元不当地增加至3.6万元,超过其他债权的破产分配比例,从而出现对一项债务的重复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案件均被受理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同时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以保障债权人能够在各破产案件中充分实现连带债务人的连带责任。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清偿保证债务,也可以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在债务追偿问题上,债权人享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追偿的选择权。债权人也可以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追偿,债务人先做清偿的,相应减少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先做清偿的,债权人将其申报的破产债权转移给保证人行使。
    (3)涉及保证人的债权清偿
    A、债务人破产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有三种选择,直接要求保证人清偿保证债务。
    先向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追偿,然后再以未受偿的余额向保证人追偿。
    同时向债务人和保证人追偿:
    ①债务人先做清偿的,相应减少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②保证人先做清偿的,债权人将其申报的破产债权转移给保证人行使。
    .“补充”责任的保证
    破产案件受理时主债务“已经到期”。债权人便可以直接向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因为,依据《担保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破产案件受理时主债务“未到期”。债权人先向债务人申报债权追偿的,对于其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迟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提出。因为,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并无提前履行保证责任的义务,仍应按照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B、保证人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保证人破产的,按保证债务是否到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保证债务“已到期”。债权人可依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追偿。
    .保证债务“尚未到期”,将其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对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求偿。
    对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的追偿,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先以保证债权额的全部向保证人申报债权。如债权人先获得债务人清偿,便应根据清偿结果相应调整其对保证人的破产债权额。
    如债权人先从保证人处获得清偿,应先行提存,待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从债务人处行使受偿权利后,再确定保证人是否还应承担保证责任,并按保证人实际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范围向债权人支付,余款由法院收回,分配给保证人的其他破产债权人。
    (3)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这时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4)债务人是委托管同的委托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受托人已知该事实,但为了债务人即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在无法向管理人移交事务的紧急情况下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由此产生的请求权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如果受托人已知委托人破产之事实,无必要的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不当增加委托费用与报酬数额的,由此而产生的债权,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受偿。
    (5)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其破产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全文
    13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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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可以停止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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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引发的拘留事件,其实际拘禁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复杂性。通常来说,针对一般的案件,应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的三天内,即拘留期满前的第四天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适当进行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四天。当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他们需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种情况下,拘留期结束后的最长羁押期限为十四天。但是,如果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那么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同样地,人民检察院也需要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拘留期结束后的最长羁押期限将达到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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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保候审价格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取保候审程序中,保证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2.负责决定保证金数额的机关必须要全面地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社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也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保证金金额。
3.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由县级及以上级别执行机关进行统一收取与管理。采用保证金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其保证金的起始额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首要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从而确定最终的保证金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宿城区会见律师收费标准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若涉及到的仅为非财产性纠纷,每宗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不等;而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关系等因素,则每宗案件需要额外支付基础服务费,金额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当争议的财产标底超过10000元时,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的计费比率如下: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4%至5%;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3%至4%;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2%至3%;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率为1%至2%;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比率为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每宗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关系等因素,则每宗案件需要额外支付基础服务费,金额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得少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如下: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宗案件的收费标准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的收费标准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不等。如果案件涉及到了财产关系等因素,则每宗案件需要额外支付基础服务费,金额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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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停止催收是怎么回事
一般来说,很有可能和你对接的催收员工作出现了问题,例如请假了、离职之后还没有将你对接给新的催收员,或者是由于需要催收的客户比较多,直接把你闪过去了。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也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关于网贷停止催收是怎么回事的问题,希望下面律图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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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利息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全日制用工关系时,则需要遵循法定的法律规定,仅靠口头形式约定的劳动合同并不被视为具有约束力的正式劳动合同。因此,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聘用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签署正规且详细的书面劳务合,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如果双方形成了非全日制用工模式,那么他们可以选择签署书面形式的合同,或者通过口头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报酬。对于涉及到口头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首先,作为原被告双方,应当竭尽全力地收集和保留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由于口头合同没有书面文件作为证明,所以双方当事人有必要采取诸如短信、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多种有效手段,以确保能够充分证明口头合同已经实际生效;
其次,当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时,就需要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矛盾。受害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节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调解或仲裁申请,由这些部门根据双方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调解或做出仲裁决定;
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仍然不能令原告方感到满意,他们依然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便寻求更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书,经过法院对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将会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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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多年的抢夺罪律师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不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费用区间为每次8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对于牵涉到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案件而言,每宗案件的基本服务费用则为1,000元至2,000元。如争议财产标的总额在1万元之上,则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段累进制计算。
具体来说,争议标的金额在以下各个区间内的计费比率如下:
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5%至6%的比率收取;
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4%至5%的比率收取;
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3%至4%的比率收取;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2%至3%的比率收取;
1,0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1%至2%的比率收取;而当争议财产标的总额超过500,0000元时,其计费比率将降至0.5%至1%。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若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之争,那么法律服务费用将为每次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然而,如果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那么法律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至于审判阶段,若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之争,那么法律服务费用将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次法律服务费用为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次法律服务费用为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之争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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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突然停止催收是怎么回事
一般来说,很有可能和你对接的催收员工作出现了问题,例如请假了、离职之后还没有将你对接给新的催收员,或者是由于需要催收的客户比较多,直接把你闪过去了。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也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关于网贷突然停止催收是怎么回事的问题,希望下面律图小编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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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下,若构成交通肇事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种情况则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等因素,如果是这样,则其面临的刑事惩罚将会升级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加严重的情况是,如果由于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了受害人死亡,那么他将会被判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当交通事故造成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侦查:
首先,如果因为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次,如果因为该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再者,如果因为该事故导致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遭受直接损失,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其无力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
最后,如果交通肇事导致1人以上重伤,且肇事者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还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都将以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处罚:
(1)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占罪能审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职务侵占类案件无需经过司法审计的环节,仅需评估被非法占据财产的价值,当所涉金额在五千元至万元人民币之间时,便可构成刑事犯罪。
同时,公司及其他各类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员工若利用其职务或工作之便,非法侵占本公司、企业的财务,且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定为侵占罪。所谓“侵占”,是指行为人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方式,或者采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的财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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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工伤待遇情形具体有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四种,一般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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