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的相关内容如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1)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5)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6)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7)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