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释明引导。针对涉农土地纠纷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低,诉讼能力不强的特点,切实加强诉讼指导,做好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的提示和释明工作。引导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提供诉讼帮助,依照职权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二是注重巡回审调。积极开展涉农土地纠纷现场办案模式,深入农村生产生活第一线,将该类处理案件的场所转移到事发地的田间地头、农家村落。运用现场走访了解、丈量勘验等措施,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使部分案件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提升了案件处理质效。
三是加强联动机制。努力发挥多元解决模式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基层政府组织的联络,充分利用基层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熟悉农情民意的优势参与涉农土地纠纷调处,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同时,从熟悉农村基层的角度出发,给法官提供参考建议。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通过扩大典型涉农土地案件的影响力,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事说理,把案件变成鲜活的教材。将庭审过程成为普法的课堂,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涉农土地纠纷普法的良好氛围,营造农村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加强对辖区涉农土地案件的调查研究,剖析典型性纠纷原因,适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规范乡规民约,依法纠正侵害妇女等弱势群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农土地纠纷的发生,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是我的回答 法院化解涉农土地纠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