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猥琐妇女的治安处罚的事,《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大量行为与《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有重合或相似之处,这些行为通过数额、情节、后果等要素衔接,对其区分处以治安处罚或刑罚。标准的模糊性导致实践中产生诸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刑法对犯罪的定量规定。猥亵妇女的行为就是一个典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对猥亵妇女的行为做出了规定,但处罚的结果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