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一个范围,具体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在最高院、最高检划定的这个范围内确定。举个盗窃罪的例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浙江省盗窃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
3、涉案金额巨大标准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