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车主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产生了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超载车辆致人死亡,车主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某不是驾驶人员,造成行人死亡的结果是由司机张某的违章行为造成,王某的行为与行人死亡之间不具有刑法因果关系。本案中,王某既没有指使、也没有强令张某违章驾驶,所以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身为车主,明知车辆严重超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仍然要求司机张某继续驾驶,张某是王某雇佣的司机,王某招呼张某开车的行为就是一种指使违章操作行为,这种指使行为和行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其行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