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直接列明“左手尺骨和筋断裂”属于重伤。《伤情鉴定》必须由专业法医,主治医生的意见只是个人看法。
二、《伤情鉴定》的条件是治疗终结,或者手术治疗终结,仅剩康复疗养的情形。“左手尺骨和筋断裂”可能危及手掌的功能,估计需要等抽钢针后、视恢复情况而定;因此目前不能做《伤情鉴定》,《伤残评定》也是同样。
三、无论是普通的打架(治安)纠纷或者刑事伤害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医疗费的权力。
四、《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调取鉴定所需的资料,你不必担心;《伤残评定》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你自行解决,而且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
五、能否获得法律援助,不是以你受到的伤情为标准;一般需要经济困难证明,具体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六、既然公安机关使用了取保候审措施,那么说明案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以刑事案件处理完毕为起算点。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出,不过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公安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
建议,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鉴于赔偿项目、标准、证据的复杂性等原因,最好聘请律师代理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通过上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