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需要公安机关处理任何问题,还是需要人民法院来解决、审理任何诉讼,都需要当事人运用证据来对所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谁主张,谁举证!
既然基层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受理,一定是说明或者是因为诉讼理由不成立,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是这种情况,基层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就是中级人民法院会怎样处理,他人谁也无法做出“是否会受理、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判断,那是人民法院的应该考虑和应该去做的事情!
诉讼程序,就是诉讼程序,是依法履行的。对于诉讼案件,行政诉讼裁定书不予受理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违背法律程序行事,包括人民法院!既然说“要等”,那就等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