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社会保险局办事大厅,一名经理正在填表的时候,看到了“本人工资”这一栏,他毫不迟疑地把自己的月工资填了进去。
眼尖儿的工作人员提醒他:“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一名坐在轮椅上的职工急切地说:“不对啊,我出事时,记得自己每月工资差不多都快4000元了,为什么到了算待遇时,提到我本人工资就2000多一点儿,凭什么啊!”
工作人员:“这是平均月缴费工资,这个数额是单位缴纳社保时候所报的工资,多多少少得去问你老板喽!”
老板:“不好意思啊...当时为了能少缴点钱,就少报了,我马上补缴!”
一名IT职工忍不住说:“我单位不差钱,去年我每月税后工资都两万多,那这申报表怎么才一万多点?”
工作人员:“因为你的工资远远高出了本地区职工的平均工资。根据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相反,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而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