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由双方共同交付北京市住建委依法备案。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依法调查取证并证明了该基本事实。该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二)、诉争合同及其条款约定的意思表示并未违反任何法律规范其中强制性规定相关效力性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三)、诉争合同不存在无效、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情形,且远远超过可变更或撤销时效期间。被告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始终处于绝对的卖方市场与强势地位,对依法是否应当公开招标及如何分包起决定性作用或支配地位。工程款法院酌定判决书被告依法分包、签订书面诉争合同、依法备案且履行完毕后,却又主张合同无效,违背了合同相对稳定性原则,其主张依法不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