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工资一般是指对于艰苦工作环境下的工人给予的多于普通工人的工资。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首先提出了“补偿性工资差额理论”这个概念:不同的劳动和资本职业的利害,总的说来,在同一地方内,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在同一地方内,假若某一职业,明显的比其他职业更有利或更不利,就会有许多人辞去比较不利的职业,而挤进比较有利的职业。这样,这种职业的利益,不久便再和其他各种职业相等……考虑到个人的利害,人必会寻求有利的职业,避开不利的职业。
补偿性工资理论的三个前提:
① 员工追求效用(而不是收入)最大化;
② 员工了解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工作特征信息;
③ 员工具有可流动性,员工可以有一系列可供选择的工作机会。
补偿性工资的目的和要求:通过高的工资,达到了高的生产率,即通过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工资)相等的提升达到了利润最大化,获得了效率的提升。
这就是工伤较高的职业补偿性工资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