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判。
合议庭组成人员---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组成人数---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