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审查仅仅是形式上的审查,不作实质审查。至于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是否对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婚姻登记部门自然无从知晓。像这些遗漏的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在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
(二)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而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的共同财产。
二、能否再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后,又能否再起诉要求分割这些未进行分割的共同财产呢?以下对上述三种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的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