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委托担保合同能否转让 的问题上,本案中的承兑汇票审批表载明,B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张某某以某房产提供了抵押担保。《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中,B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案外人张某某提供了物的担保,债权人某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