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经营者的重要无形财产,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类型越来越受到经营者的重视。从世界各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例来看,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基本上都是以竞争法的方式对商业秘密加以保护,例如我国就是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换言之,在我国商业秘密还没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的情况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还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且据此供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所以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可适用该法的规定。正确理解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以及精准地表达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和含义,显得尤为重要。以上便是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