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邻居家开了一家饭店,但是但是同行不知用了什么手段,使好几家业绩下滑,请问一下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与区别?

帮助10人 4.5w浏览 #涉外专长 匿名 2018-07-06 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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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平台专业法务
    平台专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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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垄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属于垄断的,因为企业之间定价,价格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它与不正当竞争不同,不正当竞争主要是不合理的通过价格变化来搞垮其它的对手,以上就是对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与区别的正确解释,希望采纳。
    全文
    14 2018-07-07
  • 涉外争端调解法务
    涉外争端调解法务
    评分5.0 “态度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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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与区别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出十一种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
    垄断行为是限制竞争,它会导致某时、某地、某一经济领域甚至整个国民经济限于某种缺乏竞争的状态.衡量是否对竞争造成限制,需要动态乃至客观的考察社会交易环境和交易方式,因而与一国在某一时期的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密切联系,因此不应该将垄断行为包括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内,垄断也不是什么广义的不正当竞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是: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价格垄断属于不正当竞争吗?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质上,垄断行为是将市场上的竞争行为予以排除,它的行为相较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说更为严重。不正当竞争是商家之间的行业,它对于整个行业的影响较小,而垄断行为则可以影响到整个行业,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经济后果。
    全文
    8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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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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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造成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不正当竞争造成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采用非正当的手段如欺骗、贿赂、诋毁等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
1w浏览2024-10-17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3、从行为的救济和制裁看,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4、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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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与垄断
10w+浏览2024-11-14
价格垄断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价格垄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属于垄断的,因为企业之间定价,价格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它与不正当竞争不同,不正当竞争主要是不合理的通过价格变化来搞垮其它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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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怎么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有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1w浏览2024-09-19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3、从行为的救济和制裁看,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4、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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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10w+浏览2024-10-06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价值理念的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出发,通过规制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防止少数经营控制或操纵市场,从而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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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什么区别呢
1、主体不同,垄断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没有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小,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手段不同,垄断表面上可以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实施,不正当竞争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诽谤等。
1w浏览2024-10-0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3、从行为的救济和制裁看,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4、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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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
10w+浏览2024-10-16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
调整对象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引起的社会关系,其所规制的对象是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调整则是经营者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从事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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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理解为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
1w浏览2024-10-0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3、从行为的救济和制裁看,反垄断法自其诞生之初就强调国家或行政机关的主动干预,而无论大陆法国家还是英美法国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采取私法救济,国家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垄断行为来说,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后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
4、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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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10w+浏览2024-11-02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应如何理解
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有本质区别:垄断主体通常经济强势,造成市场无竞争或低竞争;不正当竞争主体不局限于此,其影响侧重于短期暴利和削弱对手。垄断可能以看似公平的交易掩饰,而不正当竞争则公然使用违法手段如欺诈、行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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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有什么
[律师回复]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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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法理的正义性及其具体规定的变化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在人类法律哲学和道德规范中永远也不会有正名的时侯。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需要经常修正的,而且这样的修正并非只增不改,常常会改变原本违法的一些行为的性质,对它们放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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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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