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已经判决债权转让的事,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大量上升,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申请再审。对这种债权受让人有无申请再审人主体资格问题,则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其可直接作为当事人申请再审,有的认为其可作为案外人申请再审,有的认为其不具有申请再审主体资格。另一方面,生活实践中确实存在“买卖判决书”的现象,一些受让人以低廉的价格收购债权后,还企图通过再审程序谋求超出正常预期的额外利益。在银行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中也出现了这个问题。鉴于此问题带有普遍性、争议较大,有必要出台这个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