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关建筑材料款债权转让的协议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为乙方为长春交通花园工程的承包人,拖欠丙方预应力分包工程款902030.00元,经三方协商一致,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抵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拖欠丙方的玖拾万零贰仟零叁拾元由丙方直接向甲方收取,丙方不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工程款项。
2、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丙方玖拾万零贰仟零叁拾元。
3、本协议签订前,丙方给乙方出具玖拾万零贰仟零叁拾元的工程款发票,乙、丙双方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从拖欠乙方工程款总额中减去玖拾万零贰仟零叁拾元;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拖欠丙方玖拾万零贰仟零叁拾元的债务由甲方承担;甲、丙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甲、丙双方另行协商,无论支付与否,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本协议一式九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三份,本协议自三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的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