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抵销,是消灭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之一,是指双方互负到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只要双发达成合意即可抵消。按照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自然人之间债务的抵销只要达成合意即可。企业之间的抵销可能涉及企业间拆借,这在2015年9月1日之前是不合法的,也就是本案被告的主张。但2015年8月6日,最高院正式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规定首次确认了企业间借贷的效力,结合本案来讲,在股权转让中,不管是自然人还是企业,都可以以债权来抵偿股权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