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议书:目标公司拒绝剥离特定资产转让或者转让涉及的税费使双方无法承担,地产部和成本管理部提出并购和重组取得土地的项目建议书;
(二)符合性论证:对目标公司并购和重组行为的法律符合性进行论证,对项目转让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三)项目完整性调查:项目建议书获得授权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全面搜集与项目有关的目标公司资格、资质、土地、规划、建设、投资商或者合伙人、原始土地权人等资料并核实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完整性调查必须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方面是肯定的,则项目可进入下一个流程。
(四)审计和评估:由收购方委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刊登此类公司重组等公告。
(五)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结论在所有方面必须是肯定性的,方可进行下一流程工作。尽职调查包括目标公司运营状况、财务状况、税务状况、法律审查、人力资源和劳动关系。此外对目标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股东履约诚信度和信誉以及诉讼史进行尽职调查。
(六)确定并购和重组方式:根据审计和评估情况,结合尽职调查的内容,综合考虑设计并购和重组的方式。可采取公司分立、合并、股权转让或者资产购买等方式。以上便是资产重组项目风险管理流程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