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主要对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首次信息披露(包括披露重组预案和披露重组报告书两种情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备案等三个环节的审查要求予以明确。
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阶段,《审查要点》要求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买卖证券自查报告、交易进程备忘录和全体董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对于重组报告书,《审查要点》重点审查标的资产出资的历史变化,以及是否存在瑕疵和原因。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条款,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资等情况都是审查要点。
监管者要求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披露交易价格确定的方式,并对评估方法适用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说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论或经审计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要求对交易定价及差异合理性进行充分说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监管者要求挂牌公司对发行定价依据充分分析,关注是否存在发行定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显著不公允的情形。此外,发行价格与前次发行价格具有显著差异的,也要对价差合理性进行充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