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开展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问题而言为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医药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即日起,锦州市深入开展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督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实地检查三个阶段。整治的重点包括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在临床诊疗、采购中是否收受药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医疗机构是否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否通过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或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方式实施商业贿赂,以及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中是否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整治工作将持续到11月30日,驻锦省、市级公立医疗结构由市工商局负责实施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整治行动的部署,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将从行业规范的角度给予行政指导;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由执法检查小组所在单位负责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