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包装、装潢依照专利法取得专利权时,即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此时又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而且两者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弥补专利法的不足,使专利法维护的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趋完善。
“专利法”是保障专利权人对其所拥有的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利(最重要的是独占实施权)的法律。授予专利权实质上是赋予专利权人对专利所涉技术的一种合法垄断,这种合法垄断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创造了条件。专利法本身具有鼓励创新、激励公平竞争的作用。专利法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以营利为目的仿制他人专利产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有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竞争机制。
但是,专利法只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中特殊的违法行为,对一些与专利权相关的行为却不能调整。例如,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后被他人擅自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认的,专利法无法调整。另一方面,专利权作为一种垄断权,如果不加以限制也有可能妨碍公平竞争,滥用专利权就是专利权领域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对专利权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调整,特别是它可以补充保护工业产权中与发明创造相关但又得不到专利法保护的技术秘密。
上文就是专利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有什么区别问题的回答,希望您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