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2013年4月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入刑标准为1000元,且各省高院、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在 2013年9月26日,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对我省司法机关办理盗窃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作出新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这意味着,我省盗窃罪的入刑标准由以前的1000元提高到了2000元。该案件中被告人吴林虽然够不上刑法中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入刑标准,但吴林一个月内盗窃三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因此吴林虽然小偷小摸,但是其行为符合“多次盗窃”属性的盗窃罪。
以上是屡次盗窃会判几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