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说是由于你的原因,你提出解除委托,则应当支付律师应得的报酬;如果是由于律师在代理中的过错或是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则是你不仅仅可以解除委托,还可以请求该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时可向司法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既然是解除了,此后就双方没有关系了,他不能再代表你了;但此前的(即律师有代理权时的)代理行为是依然有效的。
:和解是表示此交诉讼结束了,即本次代理工作已经完成了,到这时候应该是委托合同关系到期终止,就不存在“解除”了。到这时,你只能依约定支付代理费,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律师在代理中有严重失误影响到了诉讼后果的,你可以在二年内请求该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但和解应该当事人之间的自愿,一般是没有什么严重失误的,失误应该造成败诉后果的)。
所以,要想解除委托,应该在结案之前,即和解之前进行。
需要不需要给他钱,这在前边说了,要看他在代理中是否有重大失误并给你造成了直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