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是个人财产,但是不排除是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首饰等专门送给女方的,不论婚前赠与还是婚后都是个人财产。
被子家具等不是明确指定赠与一方的,在登记前赠与的是个人财产,在登记后赠与的是共同财产。
汽车这种就不好说了,假如能够证明是专门送给女方的,是个人财产。假如不是专门送给一方的,假如是婚前赠与的是个人财产,假如是婚后赠与的是共同财产。(不是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