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厘清几个概念:
1、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一般包含重大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
2、缓刑:缓刑是指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
3、缓刑使用条件《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结合你的情况,你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你可以争取缓刑,建议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积极道歉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要积极悔罪等,只要不是累犯,有可能判缓刑。但是这都是在判刑前能做的,如果已经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那就没办法了,好还表现,可能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