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假释人员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犯罪分子有法定收监执行刑法的情形,将撤销假释,从假释之日起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因此,假释犯罪分子虽然离开了监狱,但仍未完全恢复自由,在假释考验期间,接受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改造。获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事由,原判刑期终结之日为假释考验期结束之日,由负责监督改造的公安机关宣告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