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 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强制猥亵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缺乏妇女的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不能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
至于强制猥亵和一般猥亵的区别,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行为区分开来,刑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