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 单位也要支付部分赔偿
近日,记者采访了审理此案的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爱文。他说,作为用人单位的服务公司认为已缴纳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所有赔偿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想法是错误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受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部分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其护理费也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本案中出工伤的保安员小李,享受的是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