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81条第一款规定了适用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无期徒刑是可以适用假释的,但是第二款规定的情况除外,所以本题提干设置并没有错,因为甲是因为贪污被判无期徒刑,且已实际执行十年以上。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3、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而第71条的规定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本题中,甲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按照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将后罪所判处的刑罚(9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虽然已经执行了12年,但是前罪原判为无期徒刑,所以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仍为无期徒刑]按照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根据第69条的规定,因前罪原判为无期徒刑,应当按照吸收原则,将后罪所判的刑罚吸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