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而参加人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申请人(公民)的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
行政诉讼的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其在行政诉讼中单方面享有的起诉权,在认为行政机关及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给予司法救济的诉讼行为。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采取与民事诉讼相同的不告不理原则。由于原告起诉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