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而我国刑罚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无论从法律角度或是从社会角度、历史角度来看,未成年人都是一个特殊群体,因而受到法律和社会的特殊保护和优于成年人的待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我国《刑法》有关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特别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作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试用法律的一些司法解释和规定,无疑加重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教育,挽救职能。对于以满14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在生理、心理上日渐成熟,初步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也及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袭。正是由于这一年龄段的主体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其实施的犯罪往往与成年人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主要特点和趋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