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作为一项刑事奖励政策,在我国的实践中应用广泛,对于激励罪犯努力改过自新、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稳定监管改造秩序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国已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罪犯减刑、假释工作运行体制,由“粗放型、经验型”逐步纳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广东作为一个押犯大省,在减刑假释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更是硕果累累。现已形成以计分考核、月评嘉奖、表扬、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基准,分监区、监区集体研究呈报、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的一整套趋于规范定型的操作流程,大大减少了罪犯减刑假释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使减刑假释工作较好地贯彻了“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应当说,当前我省的减刑、假释制度运行从总体上看基本上处于良性状态,但在现实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完善。为此,本文中笔者结合所在暴力重刑犯监区的情况,对暴力重刑犯在减刑假释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加以探讨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以期能为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再完善作出切实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