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不能构成本罪。外国人策动或帮助中国公民投敌叛变的,应以投敌叛变罪的共犯论处。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投降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投敌叛变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而与不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的偷越国(边)境犯罪严格区别。投敌叛变后,又进行危害国家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