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第
一,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单位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
二,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单位也不可以任意调整岗位。
如果单位违反上述两个规定,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的对于员工来讲可以有以下两个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
一,如果员工要继续在单位工作可以选择要求恢复原先的工作岗位,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否则单位不能单方改变双方合同约定。
第
二,如果员工不愿意在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与其协商不成的,可以采用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权。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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