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非转农”,主要针对无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通常情况属“三投靠”,即:夫妇之间投靠、娃儿投靠爸妈、爸妈投靠娃儿。依据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城市特困居民亲属等落户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限定,无生活基础的城市居民、分配到乡镇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生活基础转向乡村,要求户口“非转农”的,实行迁入地管理,按以下流程解决:个人提议申请,并提交失业(辞工)证明、入户地住房证明,村委会认可接收并区分职责田;提供在乡镇公司工作证明的,向入户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职责区民警经调查核实后,经所长认可报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局主管业务的科室审查准许并签发准签证明。“非转农”户口不适用于已解决占地农转非的范围和人员。你如能够提供住房证明,村委会认可接收并区分职责田,即符合户籍准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