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检举他人受贿行为符合《刑法》第六十八条“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应当认定为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将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一般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是较轻的犯罪,或者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侦破的是一般犯罪的案件。至于重大立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指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组织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