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需要的手续:
第
一,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
二,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第
三,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办理流程: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那么,只办理银行挂失备案换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