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但不影响定性,如盗窃案,原来指控有3起,现在又发现1起,则检察院可以追加起诉,或另行起诉;
解析:
1、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但不影响定性,如盗窃案,原来指控有3起,现在又发现1起,则检察院可以追加起诉,或另行起诉;
2、如果发现新的事实,而影响指控的定性,如抢夺案中,发现被告人当时作案时携带了凶器,则检察院可以变更起诉,变更为指控抢劫;
3、如果发现新的别的事实,如在审盗窃案时,又发现抢夺事实,检察院可以追加起诉,或另行起诉。
4、如果上述内容,是法院发现的,可以告知出庭的公诉人或起诉的检察院,建议追加起诉或变更起诉,如果检察院不追加或变更,则法院只能对原来的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当然检察院指控A罪,法院可能以B罪判,不过审理的事实都是检察院指控的同一个。
综上,在审判阶段,检察院不能直接指控新发现的新罪。
说明: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权直接指控新发现的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