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其证明力较弱,一般不轻信口供。如题所述贿赂双方口供不一致的,不能采信其口供,还需要进一步查找相关证据来证明口供的真实性。如其他相关人员的口供,还需要根据行贿人所在单位的账务往来记录、银行帐户存款资金流动情况、受贿人的个人存款记录等情况深入查实后,用这些证据来印证供口的真实性,再认定贿赂金额。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由此可见,我国对口供的证据实行补强证据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