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解决“地”的问题,要考虑到政策是否允许“在农户快要闲置的旱地集体进行植树造林”。若不允许的话就不要签了,若政策允许的话,则要进行开会通过。
其次就要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参加会议方可进行开会讨论,要依照法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具体操作程序要公开、公平、公正。会上要“确权”,“确权”非常重要,就是明确林权,要明确所要造的林子是属于村民小组的还是属于各农户的。
第三就可以签协议了,协议里要明确协议双方及双方责任、林权、造林地点、面积、林种、树种、苗木准备、整地时间、造林时间、相关费用、协议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