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规定由企业负担的、属于合理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会计核算上,可以计人成本或营业外支出。另外,如果属于本企业职工伤亡,应该从福利费中列支此项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因此,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抚恤金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所以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关于工伤赔偿企业所得税的关系税前扣除